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5 月21 日,岳西县人民法院、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岳西县公安局、岳西县司法局等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通告称:当前主汛期即将到来,为确保人员安全,赡养义务人有安全住房,但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旧房的,赡养义务人须在5 月31 日前主动将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老人不愿离开的,子女务必应保证在其原居住地有安全住房、衣食无忧。否则政法机关将自6 月1 日起视情节对赡养义务人进行相应处罚。
通告称,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抚养子女十分不易,应永铭养育之恩。但岳西县农村地区仍存在为数不少的子女居住于宽敞明亮的安全住房,而让自己的父母长期居住在黑、脏、乱、差等条件简陋的危旧房中,该行为必将受到全社会的强烈谴责。经普及法律、宣传政策、思想教育后仍不主动履行赡养义务的,政法机关将依法对虐待、遗弃被赡养人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当前主汛期即将到来,为确保人员安全,岳西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特发此通告,赡养义务人有安全住房,但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旧房的,赡养义务人须在5 月31 日前主动将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并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处理好家庭成员关系,确保老人住得安稳、生活舒心;确因老人穷家难舍,故土难离,子女务必应保证在其原居住地有安全住房、衣食无忧。
若子女概不主动承担赡养义务,政法机关将自6月1日起视情节对赡养义务人进行相应处罚。同时,责令其履行赡养义务,拒不履行的,由司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安排法律援助机构,为被赡养人提供法律援助,追究赡养义务人的法律责任。赡养人与被赡养人恶意串通,以让被赡养人居住危旧房为手段骗取、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依法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由有关政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

